吉林省高速公路支队“六个强化”开展暑期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6-08-03 14:22:57.0 发布者:网站编辑
为贯彻公安部交管局、交警总队“7.01”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严防我省高速公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决定从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省高速公路部署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力争通过100天的集中整治,发现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查缉一批注销报废、涉嫌套牌、违规运行的重点车辆,查处一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联合高管分局(处)对事故多发点段、易发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标明每一处风险隐患点段的位置、类型,按照近期、中期、远期分级制定整改目标,分别登记建档,分步实施整改,在隐患彻底整改前,采取设置临时提示牌、锥桶圈围等应急性措施。加大对施工路段的日常巡检,发现违反安全规定情况立即责令停工整改,防止因施工不规范引发事故。
延续5、6月份交通整治严管态势,每周开展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常态化治理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白天以视频巡逻为主、路面巡逻为辅,严防追尾、燃爆事故;夜间以警车巡逻为主,通过拉警报、喊话提示等方式严控疲劳驾驶行为。
通过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核查已注销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重点车辆,筛选涉嫌套牌的大中型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过滤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及晚6时至早6时违规运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车辆违法线索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及时向各大队发送,调度指挥作战室、交通执法站全力拦截查缉。定期汇总违法车辆信息,联合高管部门集中约谈企业法人代表及分管安全负责人,对约谈后仍不整改或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见面约谈的,通过属地安监、运管部门予以处罚。
组织专人筛查梳理途经我省高速公路的长途大客车违法情况,每周向辖区相关大队推送信息,全线开展车辆违法记录“清库”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登记性质不一致、驾驶人被记满12分,以及驾驶资格、从业资格不符合驾驶资质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通报车辆所属企业,与属地安监、运管部门联管联控。
针对当前汛期强降雨恶劣天气增多,提前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把握好降雨前的社会面预警、降雨中的交通影响评估、降雨后的路面巡查三个关键环节,落实好雨天“限速、控距、亮尾”三项有效措施,全力保障雨天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制定百日整治宣传计划,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短信等传播手段,以及沿线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和违法处理窗口、收费站、服务区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做好宣传引导。在各主站口继续开展7座以上营运客车、旅游包车 “驾驶人承诺活动”,强化驾驶人自我约束和乘客监督意识。在旅客集中休息的服务区设置宣传服务站,开展夏季安全行车常识教育。
新闻来源:吉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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