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正加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收税与收费并行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提交国务院,也征求了地方法制办意见。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有序推进
2015年8月20日,交通运输部完成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在充分吸收社会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条例的修订内容,并于2015年12月17日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正式上报。
2016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征求了国务院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意见。
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尽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构建收税与收费并行的公路体系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基于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和财政保障能力,按照“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理念,构建“收税”与“收费”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其中,非收费普通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由公共税收和一般预算负担,占公路网总里程的97%左右;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建设和养护,通过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负担。
提高收费公路设置门槛,推进收费公路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高速公路以外的收费公路里程规模。增强对用路者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公路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扩大有效供给,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将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收费公路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新闻来源:新疆汽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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