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9月21日起“双排车”禁上高速 拒劝返将强制卸载
发布时间:2016-09-23 09:32:48.0 发布者:Bus365小编
禁止通行的“双排车”
日前,交通部、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对拟进入的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
《方案》提出,2016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
什么是“双排车”?
“双排车”就是高速路上常见的运输小客车的大型平板运输车,上下两层,加宽加高。国内车辆运输车普遍严重超载,80%以上的市场运力是“双排车”。国家标准车型可装载汽车6—7辆,非法改装的“双排车”却可装载21—24辆。
“双排车”有哪些危害?
“双排车”带来的安全隐患显而易见。首先车辆加宽之后,严重干扰两侧视线,司机看不见后方障碍物。严重超载的拖挂车加大了轮胎负荷,加大了发生爆胎的几率。同时,由于单次运输车辆的数量多,一旦发生意外,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大。此外,由于超载,公路,桥梁的寿命也极大缩短了。
车辆运输车治理进度表
根据《方案》内容,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60%。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新修订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100%,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新闻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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