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
9月21日至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青海,就我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省委书记王国生陪同检查,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主持汇报会。
在青期间,张宝文一行深入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等地,先后赴多个城市路段、农村路段、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实地检查,并深入部分交通指挥中心、交警队、车辆管理所、驾驶培训学校、机动车驾考中心、公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超限运输监控监测站、公路收费站等一线工作机构,全面了解我省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
9月25日,执法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汇报。张宝文对我省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张宝文指出,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自觉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张宝文提出,要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及道路通行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拓思路、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和顽症,促进交通安全形势不断好转。张宝文强调,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各级政府要做到领导到位、保障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促进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郝鹏在主持汇报会时向执法检查组一行来青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感谢。他说,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在青海这样一个地域广袤而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省份显得尤为重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快弥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的重要方面。我们将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重要机遇,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速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赵凯参加执法检查。王予波、穆东升、马伟、韩建华、鲍义志等分别陪同或参加相关活动。
新闻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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