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冒名顶替交通肇事者被拘
发布时间:2016-10-20 10:00:20.0 发布者:Bus365小编
为帮无证驾驶的未成年朋友,竟在交警面前谎称是自己肇事。9月26日,江西省信丰县公安局大塘派出所对提供虚假证言、冒名顶替交通肇事者的王某海依法行政拘留5日。
7月31日,刘某(未成年人)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载着王某海由信丰县大塘埠圩往小河镇方向行驶,曾某驾驶赣一辆二轮摩托车同向在刘某前方行驶。15时50分许,两车行驶至大塘埠镇沛东村禾龙塘小组路段时,刘某在超车过程中与曾某驾驶的摩托车相碰撞,造成两驾驶人及乘客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刘某见状,慌了,因自己尚未成年,且无证驾驶,遂与朋友王某海商量由王某海顶替。王某海碍于情面,同意顶替。8月9日王某海以驾驶人身份到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坪石中队处理该起交通事故,面对民警讯问,王某海承认肇事者是他本人,并陈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下发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后,王某海与曾某宝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书,由王某海支付给曾某医药费等费用共计7000元。王某海找到刘某,要求刘某支付其赔偿给曾某宝的赔偿款项,因刘某无力偿还,东窗事发。王某海、刘某到坪石中队投案自首,承认两人串通好提供虚假证言冒名顶替一事。
日前,王某海因提供虚假证言被大塘派出所查实,并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闻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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