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交通建设领域首个PPP项目顺利完成招标
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规划、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牵头实施的,我省交通建设领域首个PPP(即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建设)项目——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经过1年多的紧张有序筹备,最近招标工作顺利完成。这一PPP项目的招标成功,在我省交通建设史上具有前瞻性和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但是,交通建设需求与资金短缺的矛盾也日渐突出。尤其是我省作为欠发达省份,经济总量小,投融资渠道窄,已成为制约交通运输加快发展的瓶颈。201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继出台文件,鼓励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交通运输部、我省也相继出台《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能源、交通、水利、市政等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改进政府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动作为,深刻领会,通盘谋划,积极运作,努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将我省“十三五”期间规划的7个高速(一级)公路项目,分别纳入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PPP项目库,总投资约780余亿元,占省财政厅2016年4月公布的《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第一批入库PPP项目》总投资的60.4%,其中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就位列其中。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海东市乐都区,是《青海省干线公路网规划(2009-2020年)》我省境内“一放射四纵七横五联络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省东部城市群“四横三纵”对外综合运输通道规划布局方案中“三纵”天祝—乐都—化隆公路的组成部分。项目起点位于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与G6京藏高速采用T型枢纽互通立交衔接,终点预留与规划的循隆高速、牙同高速公路衔接互通,全长53.594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m,设计载荷公路-Ⅰ级。共设置隧道9415米/3座(其中,乐化特长隧道5.95公里),特大桥8458米/6座,大桥6529米/21座,中小桥490米/7座,涵洞118道,互通立交2处,主线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区及养护工区1处,自救车道5处,化隆段接线(二级公路)2.923km。计划建设工期为4年,估算总投资约69.98亿元。
今年3月,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省公路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用PPP模式对该项目进行运作。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在接到建设任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咨询单位对该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开展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召集全局各项目办主任封闭讨论招标文件,在此基础上多次邀请省内外专家完善招标文件,集众智,做好PPP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9月30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会议,一致通过招标方案,并批准开始招投标工作。10月8日,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约定的购买时间内,共有12家单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中交集团、中铁集团、中建集团等国内大型建设企业及省内大型建设单位,均报名参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内,共有5家投标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为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开、公正、透明,省公路建设管理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青海省交通行业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公路、商务专业的4名专家,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团中随机抽取了1名法律专家,并派遣两名熟悉PPP相关政策及本项目情况的招标人代表,共同组建评标委员会。最后,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认真审慎评审,推荐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其为本项目中标人。
投标人中标后,作为社会资本方将与政府出资人代表(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并共同出资建设运营该项目。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政府出资部分(国家对本项目的部分车购税补助资金,约15.22亿元)以政府特殊股份方式注入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提供不少于16亿元资金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政府将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公路附属设施经营权等。项目公司对该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本项目交通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
乐都至化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PPP模式的运作成功,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是改变了我省过去公路建设领域投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有效扩大了投融资领域和范围,缓解了建设资金缺口大的矛盾;同时,对于乐都至化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早日上马,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项目所采用的“BOT+政府特殊股份”模式,是对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创新,符合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适应我省交通运输发展需求,为我省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做出了先行实践,也为今后省内交通运输类PPP项目在运作方式、建设管理模式、采购方式、合作年限、风险划分等方面,提供参考借鉴。三是本项目通过招投标等程序,可以好中选优,引进具有竞争实力、高水平、高素质的建设管理队伍,有效提升我省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四是本项目将设计、施工、后期运营服务,以及养护维修等各环节进行整合,从全寿命周期综合考虑费用、效益全部由其项目公司负责,激励其在全生命周期内统筹考虑成本最小化;激励社会资本在建设运营过程采用先进管理理念,提高资产利用率,创造更多收入来源,实现物有所值和公共利益最大化,体现出了PPP项目的核心思想。
新闻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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