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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交警开通举报平台 市民路遇交通违法可抓拍举报

发布时间:2016-12-02 11:22:03.0     发布者:Bus365小编

乌市交警开通举报平台,可通过微信号“乌鲁木齐交警”或“新疆晨报”APP举报

新疆青年网讯(记者 张梦雨 实习生 张天元 通讯员 王茜)在左转车道排队,突然直行车道的一辆车越过实线强行插队;在不允许调头的路口,一辆车违法调头险些与直行车相撞;在快速路的超车道上,一辆车占着超车道慢慢悠悠行驶,司机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过去,遇到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敢怒不敢言”。而从今日起,再遇到这样的行为您可以“路见不平一声吼”了,首府交警开通各类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欢迎首府市民参与抓拍举报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周伟表示:“我们将继续依靠群众,深化与社会各界及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合作,共同建造乌市的道路通行秩序和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为了打击各类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鼓励市民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名举报。

周伟说:“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可以把通过车辆行驶记录仪或手机等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线索,通过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的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我们将组织专人对这些线索进行调查,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做出处理。”

同时,都市消费晨报的手机新闻客户端“新疆晨报”也将作为此次举报的另一个平台,您也可以下载安装“新疆晨报”APP,上传线索实名举报。

另外,首府交警提醒,举报人捏造事实、诬陷、打击报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高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新闻来源:都市消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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