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9.5分贝
发布时间:2017-06-07 15:19:44.0 发布者:Bus365小编
全省9个地级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监测评价,平均值为54.3分贝,与2015年基本持平。白城市、松原市、延吉市、吉林市、辽源市等5个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水平,占55.6%;白山市、长春市、四平市、通化市等4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水平,占44.4%。
全省9个地级以上城市昼间监测道路交通干线905.6公里,其中超标路段283.2公里,占31.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与2015年相比下降1.1分贝。
根据统计,长春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9.5分贝,吉林市为69.8分贝,四平市为61.5分贝,辽源市为59.6分贝,通化市为67.8分贝,白山市为69.2分贝,白城市为66.7分贝,松原市为62.2分贝,延吉市为69.0分贝。
新闻来源:东亚经贸新闻-吉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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