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专项整治在建项目从业人员履约情况
质量安全是工程的生命线,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新一届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抓住从业人员管理这一工程建设的关键,从6月起至9月20日,对全省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在建项目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从业人员履约情况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新一届党组扭住根本、坚定决心、动真碰硬、力求实效,以狠抓从业人员履约管理这一关键点为突破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约法三章、压实责任、严管重罚、创新监管方式,形成管理闭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公平公正、取得实效,为打造品质工程,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行动重点整治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从业单位不按合同约定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从业人员资格不符或缺失、相关人员不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内容为:建设单位从业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日常考勤检查并留存记录,是否按合同和规定要求对人员变更进行审查批复,是否对违反合同要求的人员履约行为进行处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生产和安全的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合同人员是否实际在岗,人员资格证书是否满足要求,人员变更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和持证上岗情况。监理机构专监以上人员数量、资格、资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是否在岗履约,人员变更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试验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的检测人员数量、持证及在岗履约情况是否满足合同要求,人员变更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专项行动从6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实施,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检查:一是坚持诚信为本、按约履职,对照合同条款,实地检查从业单位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格及在岗履约情况。二是业主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省厅和省质安局按照“双随机”“四不两直”要求突击检查,检查时间以检查组的临时通知为准。三是从业单位自查自纠与项目业主单位检查相结合,省质安局监督检查与省厅复核检查相结合,大检查、大整治与行政处理相结合。四是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合同、工作记录等内业资料和人员资格证书等方式,见人、见证、见记录,结合人脸识别考勤信息,对人员履约情况进行综合查验。
对相关从业单位不及时报送人员考勤信息的,按人员不在岗处理。对首次人脸识别信息采录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违约失信行为处理。对专项行动督查复核中发现新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理处罚,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评价失信行为等。
对在这次专项行动中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根据相应考核办法在项目年度质量安全考核评比中予以扣分(此次专项行动考核得分占项目年度质量安全考核总分的35%),并对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通过以从业人员履约情况检查整治为突破口,逐步推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交通建设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监管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为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新闻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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