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七大事项“马上就办” 安徽交通厅出台效能建设新举措
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应马上就办,全力做好;各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应马上就办,扎实跟进……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实施“马上就办”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除了对“马上就办”的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外,还提出了实行责任追究制。另外,执行“马上就办”工作情况还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出台这项工作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了行政机关执行力,尽快落实各项工作,提升干部的担当精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皖生说,这项制度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观念。
据了解,涉及“马上就办”的7项事项分别是: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的事项;厅党组的决议、决定和厅领导要求办理的重要事项;事关全局性重大决策、重要任务、重点项目以及上级督办、交办的事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各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紧急任务中的重要事项。
为确保“马上就办”工作得到切实落实,《意见》设立了落实分工负责、设立限时办结、完善检查督办、及时办理报批、建立定期通报、延时加班服务等制度措施。
《意见》还明确了“马上就办”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比如,推行“马上就办”工作事项台账式管理,防止漏事误事;健全首问首办负责制、检查监督、落实反馈和责任追究制。
同时,执行“马上就办”的工作情况将作为处室及工作人员年度绩效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与以前的规定相比,此次出台的制度操作性更强,增加了问责机制。此外,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相关事项,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激励干部职工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李皖生说。
新闻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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