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实行“路长制”整治交通环境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16-12-15 14:53:08.0 发布者:Bus365小编
为助力南昌县全面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南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全县道路“路长制”管理要求,制定《交管大队道路“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定路段、定人、定责的方式,扎实开展交通环境治理。
据了解,在县领导为“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路段民警、协警,开展经常性的巡查与整治活动。
管理路口交通秩序。指挥疏导路口交通,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
劝离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对道路两侧非泊位内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时进行劝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拒绝驶离的,通过贴单、拖车等方式予以整治。
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黑点”,完善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确保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监控设施完好。
据介绍,通过治理,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自觉性明显增强,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全面完善,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意识明显提升。
此外,该大队还将加大道路“路长制”管理的宣传力度,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采访,及时曝光不文明交通陋习和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整治,确保各责任路段交通环境达到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为南昌县拼争“四个率先”、建设“五个昌南”的战略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新闻来源:中新网江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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