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法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发布时间:2017-04-19 17:18:25.0 发布者:Bus365小编
我省已建成了涵盖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运海事、工程建设等各领域的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制度框架,基本解决了交通运输无法可依的问题。这是记者日前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的。
截至2016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14.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运营里程达到3867公里,农村公路12.5万公里、全省95%以上的建制村实现了通沥青路(水泥路);全省正常运营的客货运车辆达到35.7万辆,各类营运车、私家车保有数量快速增加。
随着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增加和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出租车管理等领域的热难点问题的出现,对我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部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始终将加强地方交通运输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先后调研起草、修订完善了《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和《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管理办法》等3部省政府规章,并颁布实施了《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同时,各市(州)交通运输部门法规建设成效明显。兰州市先后出台了《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甘南、临夏制定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陇南、庆阳、平凉、张掖等市出台了一批加强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完善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为我省交通运输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新闻来源: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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